沧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环境执法渎职防控培训会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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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组织了以“环境执法渎职防控”为主题的培训。分局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近5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马倍战律师讲到,环境执法风险防控没有什么巧妙的办法,“不够巧妙的办法”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学习生态环境执法知识,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技能,减少行政执法中的过错和失误,从而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因此,虽然从表面上看来,“环境执法风险防控”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完全不同的两部分内容,但实际上,两者都是“执法人员如何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如何正确履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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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马倍战律师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十六个程序,包括处罚基础、实施主体、管辖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适用原则、陈述申辩、告知听证、法制审核、审查决定、行政措施、信息公开、交付送达、执行履行、结案归档以及责任监督等。马倍战律师提出,行政处罚程序员不但包括行政处罚的先后顺序,还包括行政处罚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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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结束后,马倍战律师现场解答了执法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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