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环保执法人员在对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混料上料工段布袋除尘器滤网已沾满粉尘,近期未见更新,除尘效果不佳,涉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勘察笔录和询问笔录,并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了环保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和事先告知书认为,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拟对企业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高层经过研究认为,如果罚款成立,不但会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公司的违法行为还会被记入征信记录,从而给公司造成声誉上的损失,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通过在网络搜索上输入“环保罚款”几个字,公司找到并委托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处理该案。
【解决方案】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律师处理此案,并召开了“业务指导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定了方案。代理律师按照解决方案,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步,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及时提出听证申请。律师起草了听证申请书,交由公司寄送处罚机关。
第二步,勘查案件现场。为了对案件涉及的情况有准确、客观的把握,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案件现场进行了查看、了解,并通过拍照、询问等形式取得了相关证据。
第三步,组织陈述、申辩材料。陈述、申辩材料要有确凿的事实依据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第四步,制作听证PPT文件。为了在听证会上向执法人员说明企业不违法的事实,代理律师精心制作了PPT,并在听证会上当场播放。
第五步,帮助企业选择参加听证人员。企业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对案件过程比较了解,二是能够在听证会上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处理结果】
通过听证,处罚机关最终认为企业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没有对企业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