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典 明职责 强执法:马倍战律师受邀赴无极县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解读讲座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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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对新法典的理解和适用能力,2026年4月9日下午,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无极县分局邀请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倍战律师,为分局一线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典》解读系列专题讲座。分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为增强培训效果,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还向无极县生态环境分局赠送了《生态环境部门如何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详解》各50本,做到了参训执法人员人手一本,为执法人员后续深入学习、精准运用法典提供了坚实的资料支撑,真正实现“学有教材、用有依据”,推动法典学习从“被动听”向“主动学”转变。

本次培训围绕法典总览与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执法追责原则、法律责任重点条款法律适用三个主题展开,马倍战律师结合多年环境法律实务经验,对法典的核心制度和关键条款进行了系统解读。

在“法典总览与生态环境执法”环节,马倍战律师全面介绍了法典的基本框架和制度体系。他重点解读了法典确立的六大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公众参与、损害担责,并深入阐释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等核心制度。

在“生态环境执法追责原则”环节,马倍战律师围绕执法实践中常见的疑问,系统梳理了法典第五编“法律责任通则”的核心内容。他逐一解读了罚当其责原则、责任追究原则、追责时限、择重处罚原则、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以及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等。马倍战律师特别指出,在生态环境执法中,行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二者举证责任不同,执法人员需准确把握。

在“法律责任重点条款法律适用”环节,马倍战律师对法典第五编第二章各节的重点法律责任条款进行了逐条解析,涵盖违反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违反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违反排污许可管理规定,以及违反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要点。他还结合金昌市某水泥制品公司违规堆放危险废物污染土壤等典型案例,从责任主体认定、追责原则适用、责任方式选择、程序要求规范、免责减责情形、时限节点把握等六个维度,系统拆解了执法追责的全流程操作要点,并提出“主体全、原则准;责任清、程序严;免责有据、整改从轻;时限牢记、罚当其责”的执法口诀,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实用的操作指引。

培训结束后,参训执法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务实、讲解透彻,既有宏观制度框架,又有具体条款适用要点,对今后准确适用法典、规范执法程序、规避履职风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马倍战律师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基层执法人员送上了一场“法律及时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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