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多重违法!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代理三案 被告全额撤销亿元级行政处罚

2025-12-25
418

近日,由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三起环境行政诉讼案件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庭审终结后,涉案被告市生态环境局某县分局(下称“县分局”)因行政处罚行为存在执法主体不适格、证据虚假失实、程序严重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等多重违法情形,于2025年12月23日正式出具三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额撤销此前作出的合计超1.44亿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案件以全胜告终。

案件背景:三起处罚存多重疑点亿元罚单引发行政争议

此前,县分局针对委托人分别作出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两起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案件(托环罚字[2025]2号、3号),各处以100万元罚款;一起涉及固体废物处置的案件(托环罚字[2025]1号),更是开出1.2426532203亿元的巨额罚单。县分局认定委托人存在“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固体废物违法堆放”等违法情形,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作出处罚。

委托人不服上述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均维持了原处罚决定。为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人委托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向人民法院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分局提起诉讼。作为国内首家且唯一专业从事环境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律所迅速组建专项律师团队,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起案件于2025年12月1日在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集中开庭审理。

律师攻坚:多维拆解违法症结专业论证击穿处罚根基

接受委托后,专项律师团队秉持“精准定位、直击要害”的代理思路,从执法主体、证据合法性、程序合规性、事实认定四个核心维度展开全面研判,通过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层层递进,逐步揭开涉案行政处罚的多重违法真相:

一、执法主体不适格,县分局没有行政处罚权

律师团队通过核查生态环境机构垂直改革相关文件发现,县分局已调整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才有行政处罚权。而县分局既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部门,也非县人民政府的生态环境部门,显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同时,县人民政府将不隶属本级政府的县分局列为执法主体,并受理相关行政复议申请,属于超越自身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二、核心证据虚假失实,处罚事实无从成立

针对两起大气污染处罚案件,律师团队在庭审质证中查明,县分局据以定案的两份检测报告均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

内蒙古某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实际使用的是2月12日另一监测项目的样品,3月12日接受委托后未实施实质性采样和检测即出具报告,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属于典型的虚假检测报告;

内蒙古某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涉及9个样品的非甲烷总烃检测均未按规定保存气相色谱原始记录,导致检测数据无法复核,属于不实检测报告。

两份关键证据均被认定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县分局认定“超标排放”的处罚事实彻底失去支撑。

三、程序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丧失合法性基础

律师团队指出,两被告在执法和复议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违法情形:

县分局执法人员未按规定参与案件调查、法制审核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未复核委托人陈述申辩意见,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错误告知权利救济途径;

县人民政府在行政复议中,未对重大复杂案件组织听证,未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且在与委托人同处一县、直接送达无困难的情况下违规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更在复议决定书中错误告知起诉法院,属于性质恶劣的滥用职权行为。

四、事实认定不清,处罚缺乏基本事实依据

在固体废物处罚案件中,律师团队通过法庭发问和辩论明确指出,县分局既未查清涉案物质的堆放主体、堆放时间,也未区分涉案行为是“堆放”还是“贮存”,甚至无法举证证明涉案物质属于工业固体废物。在核心事实均未查清的情况下作出亿元罚单,完全违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此外,律师团队还提出涉案行为可能已超过行政处罚追责期限的抗辩意见,进一步动摇了处罚决定的合法性。

庭审过程中,律师团队围绕上述违法点提交了详实的证据材料和严谨的法律论证,通过层层追问和逻辑辩驳,清晰阐述了两被告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团队协助委托人提出以升级排污设备、提升环保标准的方式恢复生态功能的合理方案,得到法院认可。

案件结果:被告认责全额撤罚彰显专业律所价值

庭审结束后,面对律师团队提出的明确违法依据和充分证据,两被告充分认识到其行政处罚行为存在的严重违法情形。为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县分局于2025年12月23日依法出具三份《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撤销托环罚字[2025]1号、2号、3号行政处罚决定,涉案合计超1.44亿元的罚款全部取消。

此次三起案件的全面胜诉,不仅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更彰显了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在环境行政诉讼领域的深厚专业积淀和实战能力。作为专注环境法律服务的专业律所,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始终坚守“让环境执法心中有谱,让企业放心生产经营"”的初心,以扎实的法律功底、精准的案件研判和高效的庭审应对,为委托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支持,在守护企业合法经营权益与促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撤销行政处罚判决.jpg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下您的评论吧